大家好,我是洛克希·韋恩。在這個超級英雄滿天飛、超級反派滿地爬的時代,我幹了一個富N代最應該乾的事情。什麼?當然不是套上緊身衣去當超級英雄了。我買了一個足球豪門。至於有沒有偷偷讓羅賓穿上刺客聯盟的衣服去替我【說服】那位一開始不怎麼想出售俱樂部的貝盧斯科尼先生,那就不好說了,你可以去問羅賓本賓。§閱讀須知:◎買米蘭,充斥着大量超英梗與蹴鞠梗,比賽含量極低,請正經球迷勿入◎女主是沙雕◎考據勿入,一種亂寫達人◎超英世界都能踢足球了,賽程當然也是我亂編的◎一切解釋權歸洛克希所有,你去找她◎看高興就好,不高興就快跑◎CP未定但會有,帥哥太多了讓我想一下◎大概率是個短篇◎我都寫蹴鞠了你就讓讓我吧立意:天生我才必有用,人生在世總會有一些事情超越生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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